三大隐患突出 直销可能“跑偏”
新华报业网讯 这是一个曾让无数人疯狂的事物。
传销,是多么充满诱惑,它们的口号是“今天是穷光蛋,明天是百万富翁,后天就可以坐在家里数钱”。
“老鼠会”,也是如此地令人愤怒,它使得多少家庭破灭,甚至父子姐妹反目,深陷其中的到头来下场凄凉。
1998年4月,由于“老鼠会”遍地开花,传销威胁到社会稳定,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原来被批准的传销企业转变为传统的店铺经营或者批零业务,其中安利、雅芳、玫琳凯等10家外资传销企业获得了“店铺+人员推销”的方式的许可,其他企业一律被要求转变为其他经营方式。
2005年9月,直销开放的序幕拉开。国务院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实施。
有关部门显然是用心良苦。开放是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承诺,中国将在加入WTO三年内,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但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实行先打后放的策略,在直销实施之前,先在11月1日实施《取缔非法传销条例》。
同时,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提高直销的门槛,注册资本在8000万元以上,交纳2000万元以上的保证金;对从事直销的人员身份界定,学生、教师、公务员等不能从事该业务;限制多层次计酬和网络直销,奖金的比例最高只能30%。
但是愿望往往是一相情愿的。
河海大学商学院副院长钱旭潮教授在接受《招财》周刊采访时表示,尽管国家对直销设置很多措施,但是如果一旦执行不力的话,很容易“跑偏”,甚至可能导致传销企业打着直销的旗号,卷土重来。
隐患一:“传销”能轻易伪装成“直销”
《直销条例》正式出台后,前一段时间夹紧尾巴做人的各大直销企业,争先恐后地发出“欢迎”声明。不仅一场直销牌照的申请大战已悄然打响,而且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也想趁机混水摸鱼,佯装成“直销”企业捞一把。
据了解,参与非法传销的人很大一部分都以为参与的是“合法直销”,把人骗进火坑的非法传销企业,也大都打着“合法直销”的旗号。最近在某门户网站首页,一种名为“神源口服液”的保健品正在打着直销的旗号大肆招募营业代表,与即将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相违背的是,大力宣传发展下线式的“多层次计酬”。
那么到底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
据悉,非法传销与直销六大区别:一、有无入门费。非法传销通常有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非法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三、产品是否流通。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记者观察到,尽管从理论上说,直销和传销有明显的区别,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传销企业往往能够通过各种变通来进行。
拿入门费来说,有一些“聪明”的非法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比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非法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
新的直销条例规定,禁止累计团队计酬。但是业内一家直销公司的公关总监对记者表示:如果完全拒斥团队计酬,那么就会出现有的公司把团队计酬的结算系统搬到海外的变通办法。同时,那些非法公司还是不可能被取缔,反而因为只有他们采用‘团队计酬’而导致吸引力增加的可能。据一位业内高管称,总部在美国的如新公司就在考虑采取把团队计酬搬到海外的办法。
此外,新的办法规定,只能30%的奖金比例,从而打击层层剥削。但30%的奖金比例限制似乎不是什么问题。因为采取“店内加员工推销员”的模式,他们似乎完全可以规避这个条款。以美国如新为例,它通过大量地开店铺,在店铺内招收推销员,并从业绩优秀的推销员中,将其提升成为和公司签合同的工作人员。这样就可以规避对于推销员奖金比例的管理问题,因为一个公司是可以决定如何给正式员工发工资的。
钱旭潮教授告诉记者,最近很多企业通过网络招聘所谓的“直销”人才,其实就是从事传销活动,但是很多人也不知道情况,就懵懂地加入进来来了,所以,传销和直销尽管区别不少,但是很多“老鼠会”会通过种种渠道伪装。目前直销的放开,很容易给传销企业钻空子。
隐患二:违禁从业人员占据半数
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负责人近日就《直销管理条例》答问时指出,任何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同时还明确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未满18周岁的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现役军人、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境外人员以及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为直销员。
但是这似乎是在天方夜谭。
一位传销的业内人士告诉《招财》周刊,无论是直销还是传销,都希望能够把自己的产品能够销售出去,尤其是能够持续不断销售出去,所以必须要依靠一定的人脉关系。尽管现在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但是从目前来看,包括安利等直销企业在内,学生、教师、医务人员等明令禁止的人员已经占据了直销企业员工的半数以上,因为这些人有足够发展下线或者销售的渠道。
《招财》记者最近也在某门户网站上发现,明明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等人员为直销员。但一家所谓的“直销”企业上所列出的“兼职业务代表条件”中,医护人员、科研教学人员、机关干部、企事业员工却被列为了其优先聘用的销售代表。
钱旭潮教授告诉《招财》,现在相当比例的直销企业的人员都是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学生等“违禁”人员。这些人员参与传销或者直销能够发展下线,能够利用自己各种资源优势,否则自己老是处于下线就很难生存下去。如果严格按照新的直销法规执行,直销企业的销售员将面临“大换血”,但是直销企业会舍弃这部分“中坚份子”?会舍弃原来就存在的市场吗?很难。就算有的人表面上不再从事直销业务,也会偷偷地进行,所以这个因素
将对监管是个严峻的考验。
隐患三:95%的团队计酬企业不愿易帜
记者了解到,团队计酬一直被看作是多层直销核心竞争力之一,在目前2000多家或明或暗在国内从事直销的企业中,95%左右的企业均采用多层计酬制度,拥有较多的网络和计酬名目。
但是这95%的公司今后将不得不面临痛苦的选择。
《直销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不得超过销售产品收入的30%。”《禁止传销条例》更是把判定传销的标准之一定义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这实际上就是把团队计酬和传销等同了起来。
一些从事多层直销企业的高层人士私下对记者表示,“为了申请拿牌,公司一定要调整,但具体怎么调整,会有什么结果,现在还难预料。”
即将登陆中国直销市场的康宝莱中国区总裁钱港基认为,对这些依靠多层直销模式和团队计酬来吸引营销人员的公司今后会很为难,不放弃原有模式有悖于管理部门制定的行业政策,而倘若放弃又无法跟众多营销人员交代。以多层直销龙头老大安利为例,目前拥有18万的直销大军,去年在华销售额高达170亿元。如果安利完全放弃团队计酬,将面临巨大的转型成本。
对此,国内各大直销企业都做好了调整打算,但是也都心存一丝侥幸。安利称,“安利公司将按照法规要求对现有营运方式进行检视与调整,在此过渡期内,安利仍将以经政府核准的‘店铺销售并雇佣推销员’的模式正常经营。”完美公司总裁胡瑞连对记者坦言,由于市场格局会发生变化,稳定销售团队是目前大多数直销公司的当务之急,他表示,如果业务队伍对企业失去信心,有可能会导致业务队伍的流失。对此,业内人士预计,从条例颁布到12月1日正式实施的3个月里,将是各大多层直销企业集体调整战略的时期,在准备申请牌照的同时,如何安抚经销商也是直销企业重要的功课。
钱旭潮教授表示,目前国内众多的多层次直销的企业按照新的规定都将是“非法传销”。因为多层次的销售不仅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同时,多层次人员带来成本的大幅增加,直销产品的价格往往也脱离了实际情况。95%的公司涉及到团队计酬,如果要严格执行的话,必然带来市场的重新洗牌,格局的重新调整。一大批实力不济的中小传销业务面临出局危险;反之,如果执行力度不行的,将会导致原先的多层计酬仍然存在,甚至导致新一轮的传销风潮的大规模抬头。
编后:根据新的法规,目前数千家直销企业中,仅有20多家左右国内外企业符合现行门槛。但是许多中小企业已经蠢蠢欲动,打着直销的幌子,在从事传销的勾当。对此,有关部门应该警惕新的动向,加大打击的力度,让直销市场不再存在蒙混和侥幸心理。
资料显示,2004年中国直销业营业额为350亿元左右,有关专家预测,中国直销市场年增长率有望达到20%甚至更高。直销放开后将带来巨大商机,更多日化和保健品企业将是接下来的收益者。但是如果配套细则的出台和执法机构的建立不尽快进行,直销市场不排除严重“跑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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