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法规出台 游戏刚刚开始-我们关注全球直销事业!

直销法规出台 游戏刚刚开始

时间:2005-09-04 23:50:24 08:19:54  来源:河南商报  作者:思想者

 

    日前,新华社全文发布了直销法规的两部核心文件——《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备受关注的直销法终于出台。《直销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而《禁止传销条例》则提前在11月1日实施。在高标准的准入门槛下,本土直销企业前路如何?又将如何转型?

    狂热过后回归理性

    法治,十年之后终于让直销企业从狂热的理想开始回归理性的现实。

    9月2日,《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公布,新条例表明政府选择的是走中国特色的销售模式,即“店铺+直销员”的直销模式,这不同于国外一些无店铺直销,更否定了目前国际流行的多层直销模式。

    虽然条例已经出台,但是在河南省商务厅,面对记者的采访,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孙琪依旧出言谨慎。

    对于新法,孙处长表示此前已经给予了足够的关注。新法规出台并实施,将对该行业进行有效的规范,使处在“灰色地带”的直销走进“阳光地带”,开始阳光作业。作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会通过各种渠道让更多的人了解法规,真正分清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对企业而言,迈进这个门槛要依法经营。而从业人员也需要增强自己的辨别能力,睁大眼睛选择正规的企业。对于条例实施后带来的影响,孙处长表示,这将对传销企业造成冲击,使其从业人员从非法传销中解脱出来。

    在孙处长案头,记者发现了一份8月16日来自我省三家拟从事直销的企业所提交的“关于成立河南省直销企业联盟”的联名申请报告,该报告称《直销管理条例》将使河南省直销企业面临着生存的挑战。然而,对于这样的报告申请,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能做的只能是“不予理睬”,因为在当时,相关管理法规没有正式出台,回复这样的问题无疑面临着诸多障碍。

    本土企业面临挑战

    据业内人士介绍,河南省目前的直销企业数量达到了200家,但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目前几乎还没有一家企业能够达标。在一些外资直销企业面前,河南省的直销企业还显得很单薄。为了能够在直销行业占有一席之地,早在草案原则上通过的时候,河南东升生物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金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思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就酝酿发起“河南省直销企业联盟”。

    如果河南的直销企业不具备达标的条件,将意味着什么?有关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河南上百亿元的市场要拱手让给外资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首先要面对的就是摘牌问题,按照规定,申请直销牌照的企业要交纳最低保证金2000万元,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并且还对申请企业有销售额的要求。尽管门槛很高,但河南众多的直销企业并没有选择放弃。河南东升生物董事长温泰义对记者谈了他的一些想法:“河南的直销企业现在还没有成形,因此面临着巨大的压力。面对《直销管理条例》的出台,东升相应作了一些调整,在解决产品外销的同时,我们正在全国开办一些土特产商品专卖店,打通各种直销通道,加强内部管理,以便在拿到牌照后能实现真正的直销。”据记者了解,河南东升的注册资金为1500万元。谈到摘牌的问题,温泰义表示,目前河南还没有一个企业具有这个能力,但对企业而言,是不会因为目前过不了这个“门槛”而选择放弃的。“河南直销企业目前的处境有些尴尬,一方面,外资直销企业在河南的地位根深蒂固,另一方面,国内起步较早的外地直销企业也纷纷抢占河南直销市场,作为起步较晚的河南直销企业,正在为进入直销市场作一些准备,除了布局一些网点外,还在加强各种管理制度,争取能够顺利拿到直销牌照。”谈到目前的打算,河南金豫老总高正龙如是说。与河南东升一样,河南金豫、河南思科等企业也都在为向直销发展积极铺路。

    无法忘却的梦魇

    其实,面临挑战的不仅仅是本地企业和其他中资直销企业。据驻豫外资直销企业美商日晖负责人程先生介绍:对《直销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他们会全力配合,至于怎样配合,需要总公司最后作出决定。他同时还表示,针对条例的出台,美商日晖河南分公司已经开始着手对内部进行调整。而河南其他几家外资直销分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会针对新情况作相应的调整。《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除非能保证市场上采取灰色运作的直销公司失去生存空间,否则在不公平的市场环境下,拿到直销牌照的企业也难免会采取变相的手段给直销员支付高于30%的报酬。”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孙琪认为,这些直销企业可能会采取年终返利、分红、送股等方式来增加对销售人员的吸引力。

    如何应对直销业放开后的形势?企业寄希望于政府和社会能清楚地区别直销与传销,严厉打击传销。

    两部条例之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团队计酬方式的继续排斥。推销员培养起他的下线,他的下线培养起又一层下线:在这个像树根一样蔓延的团队里,推销员的个人奖金以自他而下的整个团队为基数,按比例计算。而这种庞大的结构恰恰会令政府产生担忧,这种担忧并非没有道理。

    中国在1990年代初曾经爆发过非法传销的巨大浪潮,据说在1995年我国的传销规模已经达到“双两百”,即200家传销公司和200万人的传销队伍。在那个疯狂追求财富的年代,传销引起了可怕的社会骚动,直至今日仍然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字眼。

    而直销与传销有时候很难区分。

    游戏刚刚开始

    直销立法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空前的关注,如何以更加理性的眼光来对待直销问题?“不能只停留在立法层面,更重要的是把眼光放到直销行业放开后的管理和发展上。”业内人士一致认为。

    这种备受关注的现象需要理性的对待,尤其是已经被诱发出“直销冲动”的企业,更需要冷静。仅从商业角度观察,直销的金矿正在被泡沫化。我们有理由认为,直销,仅仅是企业产品多元化、渠道多元化趋势中的一种辅助性渠道销售模式。在某些行业,误以为直销放开将成为其解决营销瓶颈的“万能钥匙”。其实,转型直销是“掘金”还是“泡沫”还是一个未知数,转型所面临的政策风险、管理风险、职业经理人缺位的风险等等,都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即使有了良好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良好的执法能力。能否很好地对市场实行有效的监管,这是对广大基层执法人员的考验。直销行业要得到良好的发展,还需要企业自身有良好的自律能力。消费者能否具备辨别直销和非法传销的能力,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直销教育机制。直销放开最大的风险就是消费者缺乏对直销和非法传销的辨别能力带来的社会风险。

    直销立法为直销在中国的发展制定了游戏规则,但无疑还要经历新的考验,而新的游戏,才刚刚开始。

    {相关链接}

    直销立法进程

    ●1998年6月18日:禁止传销整整两个月之后,外经贸部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促使多家企业转型经营。

    ●2002年2月21日:发布31号文。外经贸部再次发布《关于〈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对转型企业中雇佣推销人员的方式、报酬、合同订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再次强调店铺经营,业内称之为31号文。

    ●2004年2月11日: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再次确认了中国将加快直销立法进程。

    ●2004年9月10日:由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牵头,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直销论坛开幕,重点讨论准入门槛。

    ●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

关键字:,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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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销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直销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