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再次对传销说“不”打击监管“两手抓”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六日电(记者 刘长忠)十一月一日《禁止传销条例》的正式施行,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再次明确表示,全国工商部门将继续打击传销。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已开始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和即将施行的《直销管理条例》赋予了工商部门新的职责和任务,从过去的打击传销“一刀切”,到现在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两手抓”。全国工商部门除了要继续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外,还要抓好直销市场的监管。既要严厉禁止传销、团队计酬等违法活动,查处其他企业擅自从事直销等违法行为,也要规范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经营行为,查处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违规行为。为此,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相应的方案。
据介绍,虽然打击传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然而,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禁止传销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今年春节以来,传销活动有所抬头,一些地区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仍十分猖獗。一些境外企业和国内不法组织打着种种旗号,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传销活动;部分境内外直销企业纷纷抢跑、抢滩;部分转型企业时有违规行为;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问题日益突出。
从查处的传销案件看,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九十是“拉人头”,基本没有商品。整个传销网络完全依靠下线人员交纳的金钱维系运作,不是一种经营活动,而是借传销的外衣行诈骗之实,是有组织的诈骗犯罪;传销人员公开对抗执法事件时有发生,执法工作难度加大。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也日益突出,一些非法组织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介绍传销方法,收取高额入门费,组织传销网络,给打击传销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据悉,自一九九八年中国全面禁止传销以来,工商部门打击传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七年查处传销案件一点六万多起,遣散传销人员一百零五万人,全国范围内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为直销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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