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企业今起按新规“起跑”
酝酿两年之久的《直销管理条例》从今天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直销市场全面开放。但记者从国家商务部了解到,目前尚没有一家企业取得直销牌照,商务部将从今天起依照相关程序受理企业的申报。
尚无企业取得直销牌照
随着直销法的实施,业内关注的焦点集中到了首批直销牌照上。记者从直销企业牌照发放部门商务部了解到,在今天《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之前,我国并没有批准哪家企业可以从事直销。另据知情人透露,依照国家对直销行业谨慎监管的原则,企业离拿到直销牌照还将有一段时间,而首批拿到招牌的直销企业也不会很多。
有关专家表示,考虑到审批过程需要半年多时间,因此首批直销牌照可能在大半年后发放。届时,中国直销市场才算真正启动。
三项制度念起“紧箍咒”
据悉,《直销管理条例》明确禁止了多层次经营和团队计酬,并且规定了推销员30%的计酬上限,明确了产品标价。因此,依靠拉人头或是推销员肆意抬高价格而获取高额报酬的行为将会被杜绝。
此外,新条例还通过退货、信息披露和保证金三项制度来保障消费者、直销员权益。
退货:直销员和消费者在购买直销产品后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有权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退换货;后者应当在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退换货。
信息披露:针对直销活动的隐蔽性,以及直销过程中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直销员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为了便于直销员和消费者及时掌握有关情况,防止上当受骗,同时有利于监管,《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保证金:直销企业应当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存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在直销企业设立时为人民币2000万元;直销企业运营后,保证金的数额应当保持在直销企业上一个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直销企业须符合准入门槛
据了解,《直销管理条例》放宽了直销企业销售产品的范围,直销企业可以直销本企业、母公司以及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同时还取消了企业开设专卖店的限制,以“服务网点”的概念代替。
然而,在放宽这些规定的同时,《直销管理条例》加大了对直销企业的准入门槛,规定申请成为直销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市场研发能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直销企业成立后要在一个地区开展直销活动,还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等。
根据以上要求,业内人士分析,目前有25家左右国内外企业符合现行门槛。但预计会有更多调整后符合资格的企业将会在本月中旬主动申请直销牌照,所以在开店数量和研发能力上的较量将成为企业拿牌比拼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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